★ 一、服务时间及服务路线
(一)职工通勤车
接送中国医科大学职工上下班。用车数量及使用时间按实际发生为准,最终按照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线路 | 发车地点 | 发车时间 | 途经站点 |
1 | 兴顺街小九马路工行 | 6:40 | ①兴顺街小九马路工商银行门口②家乐福南100米 ③滑翔住宅④沈北校园 |
2 | 房地产大厦 | 7:00 | ①房地产大厦南(乐道音乐广场门前)走南顺城路走魁星路走小河沿路②先农坛桥南50米(科学家花园)③万柳塘街鸿翔宾馆④辽宁渤船⑤黎明国际酒店⑥滂江街瑞光北巷(龙之梦地铁A出口南)⑦沈北校园 |
3 | 碧桂园 | 6:35 | ①碧桂园②碧桂园锦园③水调歌城④阳光100⑤紫郡城⑥滑翔住宅⑦十五中学(腾飞一街中国银行飞翔路口北50米)⑧云峰街南八马路西50米⑨建设中路贵和街口格力空调门前停车点⑩沈北校园 |
4 | 益格 名邸 | 6:35 | ①益格名邸②于洪广场(金海岸酒店)--(在此站乘车需提前联系车长)③十马路强工二街④建设大路启西巷⑤保工街小北四路⑥保工街小北二路⑦保工街小北一路⑧重工北街玉龙山路(大成桥下桥口)⑨沈北校园 |
5 | 兴工街北三 路南 | 6:50 | ①兴工街北三路口南②兴工街北四路右转50米③云峰街北四路口北50米④云峰街小北二路口北50米⑤兴华街小北一路口东100米⑥和平家园北门东50米(暂定)⑦沈北校园 |
6 | 兴华街 北三路 | 6:50 | ①兴华街北三路北②云峰街虹桥路东南角③虹桥路兴工街东北角④沈北校园 |
7 | 龙逸 花园 | 7:00 | ①龙逸花园②长江街五彩城③长江街国奥现代城④银亿万万城北门⑤青城山路碧桂园⑥航院地铁站⑦蒲河路七星大街(亚太城)⑧沈北校园 |
8 | 南风 剧场 | 7:20 | ①南风剧场对面(中国石油)②嘉麟花园(第四人民医院北院区对面)③大江南洗浴④倚天宾馆⑤沈北校园 |
9 | 和平校区南门内 | 7:10 | 直达 |
10 | 和平 大街 | 7:15 | ①八经街速八酒店②联通大厦③八一公园西门④西关回民市场⑤天后宫路乐购对面公交站⑥沈北校园 |
11 | 河北街 钓鱼台 | 6:50 | ①河北街钓鱼台②玉屏加油站③添赢酒店对面④外语学校北侧公交车站⑤和平大街清清湖会馆⑥雅宾利⑦档案馆⑧东大南门⑨香港路三好街东⑩香港路金阳大街⑪二环路沈抚立交桥北过街天桥处⑫沈北校园 |
12 | 南京街 十马路 | 6:55 | ①南京街九马路与十马路之间公交车站②新华广场(南京街南八马路口北40米)③铁路中学公交车站南20米④沸腾鱼乡门前⑤北六马路公交车站20米⑥黄寺广场公交车站20米⑦沈阳市第四医院对面⑧宁山路⑨沈北校园 |
13 | 长白(莱茵南郡) | 6:40 | ①莱茵南郡②长白南③中海龙湾一期西南门④新峰爱心超市⑤万科城⑥远洋天地⑦沈北校园 |
14 | 汇宝 国际 | 7:00 | ①汇宝国际B区(兴业银行)②怒江广场(北20米)③怒江街辽大家属区(南20米)④怒江街红田翠园(北园超市)⑤怒江街万科四季花城东门⑥怒江街白山路⑦怒江街阳光尚城(松山路北30米)⑧三台子地铁站(四十中学西100米)⑨黄河大街万科紫台西门⑩沈北校园 |
15 | 浑南彩霞街公铁桥 | 6:55 | ①浑南彩霞街公铁桥站②SR新城③泛华广场④浦江苑⑤国家电网⑥新华社⑦艺术家园⑧鑫科苑⑨长青加油站⑩沈北校园 |
16 | 方家栏 | 6:55 | ①方家栏(鑫淼酒店对面公交站)②51中对面公交站③骨科医院④天下春酒店⑤胸科医院⑥鸭绿江街崇山路⑦富丽阳光⑧沈北校园 |
17 | 方型 广场 | 7:05 | ①方型广场建筑设计研究院走文艺路②三好街光大银行③展览馆④原药科大学门前⑤鞋城东门⑥沈北校园 |
注:以上通勤线路为目前招标人实际运行线路,招标人可能根据通勤乘坐人数调整通勤数量及通勤线路,如招标人增加或减少通勤数量、调整行驶路线,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二)学生实习用车及临时性用车
满足中国医科大学 学生到各附属医院教学实习、临时性用车需求及工作日(寒暑假期间除外)的每晚 20:30从沈北学校到地铁口(蒲河路站)往返接送教师及学生。 用车数量及使用时间按实际需求为准,最终按照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 二、服务车辆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 34台车辆车龄均小于10年。(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以发票复印件日期为起始时间,以开标日为截止时间计算)
(一)职工通勤车
1.服务车辆数量
投标人提供 17台座位50人以上(含50人)空调客车作为通勤车。在17台用车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另备3台保障性用车,随时听从调遣。一切用车计划需服从招标人车辆管理部门指挥。备用车及驾驶员一切要求及标准同正式用车。
2. 投 标人为本项目职工通勤车提供服务的 20台用车车辆品牌、型号、款式、颜色必须相同。提供服务的车辆要求为大型高一级客车,不允许为双层大客或车前半部双层型大客。
(上述 1 、 2项以投标文件中提供为职工通勤车配置的全部20台通勤大客车的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营运证复印件为评审依据,行驶证复印件均要求2页4面,营运证复印件均要求2页3折6面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则为无效。)
3. 为本项目职工通勤车提供服务的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维修及按照国家规定检车,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运 行。
(以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 20台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之内的有效年检证明为评审依据,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则为无效。)
4.投标人为本项目职工通勤车提供服务的20台用车车辆的产权归 投 标人本企业所有,不允许使用租赁或挂靠企业车辆参与投标。(以 投标文件中提供全部 20台车购车发票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则为无效)
5.投标人为本项目职工通勤车提供服务的全部20台50人(包含)以上原厂空调客车,必须车况良好,车辆的底盘结构稳固状况良好,外观周正、内饰干净、完好无损,发动机运转正常,机械性能、电器元件等运行正常(无起火、无水浸)。
(以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为评审依据,格式自拟,未提供则为无效)
(二)学生实习用车及临时性用车
1.服务车辆数量:
1.1投标人提供10台座位50人以上(含50人)空调客车,在10台用车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另外备用3台保障性用车,随时听从调遣。一切用车计划需服从招标人车辆管理部门指挥。备用车及驾驶员一切要求及标准同正式用车。(以投标文件中提供为 学生实习用车及临时性用车 配置的全部 13台大客车的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复印件均要求2页4面 , 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则为无效。)
1.2 学生实习用车及临时性用车的13台空调客车不可以与职工通勤车的20台通勤用车重复。
1.3投标人提供1台座位19人的未经过改装的原厂空调中型客车用于从沈北学校到地铁口(蒲河路站)往返接送教师及学生。
2.投标人为学生实习用车及临时性用车提供服务的13台大客车车辆品牌、型号、款式、颜色必须相同。提供服务的车辆要求为大型高一级客车,且不允许为双层大客或车前半部双层型大客。
(上述 1 、 2项以投标文件中提供为 学生实习用车及临时性用车 配置的全部 14台车的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营运证复印件为评审依据,行驶证复印件均要求2页4面,营运证复印件均要求2页3折6面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则为无效。)
3.为学生实习用车及临时性用车提供服务的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维修及按照国家规定检车,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运 行。
(以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 13台大客车及1台中型客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之内的有效年检证明为评审依据,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则为无效。)
4.投标人为本项目学生实习用车及临时性用车提供服务的13台大客车及1台中型客车车辆的产权归 投 标人本企业所有,不允许使用租赁或挂靠企业车辆参与投标。
(以 投标文件中提供全部 13台大客车及1台中型客车 购车发票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则为无效)
5.投标人为本项目学生实习用车及临时性用车提供服务的13台大客车及1台中型客车,必须车况良好, 车辆的底盘结构稳固状况良好 ,外观周正、内饰干净、完好无损,发动机运转正常,机械性能、电器元件等运行正常(无起火、无水浸)。
(以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为评审依据,格式自拟,未提供则为无效)
★ 三、服务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或调度)
1.1项目经理(或调度)要求:
1.1.1项目经理(或调度)1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
(以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或调度)在投标人单位距开标日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作为评审依据)
1.1.2项目经理(或调度)具有担任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或调度)工作经历5年以上(提供项目经理(或调度)履历表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项目经理(或调度)履历表需包含项目经理(或调度)服务业主单位名称、职务、服务起止时间,格式自拟)
1.1.3项目经理(或调度)要求工作吃苦耐劳、业务熟练、工作应变协调能力强。
1.2项目经理(或调度)工作职责:
投标人必须选派 1名主管项目经理(或调度)常驻招标人单位并负责协调和调度招标人所有通勤用车、学生实习用车及临时性用车,防止车辆不到位或者超员、车辆不足;负责充分了解 教学、学生活动等临时用车特点和情况,切实保障此类用车需求。
2.驾驶员
2.1驾驶员要求
2.1.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全部3 3 名驾驶员必须持有 A1和A2中国驾驶执照并在投标截止日时满足大客驾龄5年(含5年)以上;
(以投标人提供的所有 3 3 名驾驶员的驾照 2页4面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同时以驾驶员获得A1驾照初始日期为起始时间,投标截止日为截止时间须满足驾龄5年(含5年)以上)
2.1.2 19座客车驾驶员必须持有A1中国驾驶执照并在投标截止日时满足大客驾龄5年(含5年)以上
(以投标人提供的驾驶员的驾照 2页4面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同时以驾驶员获得A1驾照初始日期为起始时间,投标截止日为截止时间须满足驾龄5年(含5年)以上)
2.1.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全部34名驾驶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以驾照上出生日期为起始时间,投标截止日为截止时间为评审依据);
2.1.4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全部34名驾驶员近3年之内均没有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他人人身死亡、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 。
(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为评审依据)。
2.2驾驶员工作职责
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保障乘车职工的安全,同时驾驶员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要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座椅舒适。每台车应配备固定驾驶员以便熟悉通勤线路,更好的提供服务。如需调换驾驶员,则中标人必须提前 3日以书面申请的方式上报招标人车辆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四 、服务要求
1、 由于城市道路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通勤时间、班次、线路、站点等,中标人必须提前 3个工作日将变更报到招标人,并按照招标人的规定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2、教学、学生活动等临时用车,接送学校管理的学生到临床学院和疾控等单位实习,用于新生接站、毕业典礼、学生文体教育活动、大型考试等学校临时性工作用车,沈北校区发车至地铁蒲河路站地铁口短驳车等,满足学校各类临时用车需求。此类用车具有临时性、机动性的特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车辆调配情况,保障临时用车。
3、发车时间不得迟到,由于中标人原因发生发车迟到现象,需支付招标人乘坐此线路全部职工和学生的出租车费用。
4、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中标人须为33台 座位 50 人以上(含 50 人)空调客车 及 1 台 19 座客车 投保第三者险、司乘座位险,服务期内要求上述两种保险全覆盖,且投标人所购买的司乘座位险的保额需达到每个座位人民币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需达到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以投标人出具的服务期内按时投保上述保险的承诺书为评审依据)。
6、合同签订后, 中标人需将提供的车辆及驾驶员信息上报给招标人相关负责部门,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车辆及驾驶员。此信息将上传至招标人公安处门卫管理网,车辆进出校园时需进行电脑识别,未经电脑识别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7、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所有服务车辆,两侧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电子模板喷涂或张贴标识,前后风挡按照招标人要求安放统一格式的显示牌。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此费用。
★ 五、违约责任:
1 .如投标人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标人须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违约责任对应条款承担赔偿责任。
2 .如投标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人除无条件退还招标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10% 向招标人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3 .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解除合同或者投标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投标人除无条件退还招标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10% 向招标人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4 .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护且招标人验收不能免除供方服务的质量责任,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双方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招标人有权据实向投标人追偿,招标人或者第三方损失达到 15,000.00 元以上等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人除无条件退还招标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10% 向招标人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5 .如投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服务期限提供服务,影响招标人相关业务的正常进行,招标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擅自调换工作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
7.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用车不能按时到达目的地、影响教学及正常工作的,每次每辆车缴纳2000元违约金(在该月用车服务费中扣除),累计达到3次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8.如果发生2次因派车不到位或漏派车发生的重大教学事故,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3日内更换项目经理,每次每辆车缴纳2000元违约金(在该月用车服务费中扣除),累计达到3次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9. 如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未按照上述约定为服务车辆投保,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0.如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及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招标人车辆管理部门会定期查验服务车辆的二级保养卡,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则每次每台中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2000元违约金(在该月用车服务费中扣除),累计达到3次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 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1.除上述违约责任1-10条款约定外,如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招标文件星号项条款执行的,每次每辆车(或每驾驶员)须向招标人缴纳违约金2000元 (在该月用车服务费中扣除) ,累计达到 3次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