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车辆维保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车辆维保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553375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6月30日
2.4服务内容
2.4.1凡采购人的公务车辆(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维修委托单)均可在响应人进行维修和保养。响应人应实行24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车辆路途施救工作,并在郑州市内实行免费施救,提供替代车辆不影响公务用车。
2.4.2凡在响应人修理的车辆,不准转厂修理。响应人要根据车辆的情况,随到随修,不得无故拖延修理周期,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一般维修一般不超过24小时,整车大修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4.3为采购人定期保养的车辆优惠,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2.4.4响应人确保采购人送修车辆维修的质量达到技术要求,凡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技术要求而进行返修的车辆,响应人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因装配不当或配件质量出现问题,需重新更换的配件,免收配件费、工时费等一切费用;若因维修不当造成采购人损失,响应人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若响应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任务使采购人发生损失,此损失由响应人承担。因本条所述响应人原因导致机动车事故的,响应人承担事故造成的采购人及第三方人身、财产等一切赔偿损失责任。
2.4.5响应人更换修理的零、部件的,应当征得采购人的同意,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归采购人所有。
2.4.6维修车辆信息明细单
宇通柴油大型客车2辆,宇通电动大型客车4辆,福特全顺中型客车2辆,陕汽重卡消防车1辆,长城皮卡2辆,哈弗SUV1辆,别克商务1辆,红旗2辆及合同服务期内采购人增加的公务用车。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响应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份车辆维修服务单位的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资料)。
3.3人员要求:响应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响应人所配备的人员需具有相关车辆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应信誉良好,近三年无履约不良、被投诉现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4.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08:30-17:30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户名: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阳光花苑支行
账号:1702151519200001721(缴纳文件费时注明项目名称)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供应商报名相关信息 (即 IP 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唯一识别码、操作系统及版本号等)进行自动对比,上述任何一种信息出现一致情形,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荥阳市贾峪镇
联系人及电话:0371-87010281 张虹(商务)
招标代理: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601963 0371-56613528 13015529596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监督电话:0371-8701050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监督电话:0371-69515150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 05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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