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横公路横市段(约3公里),安排3人,负责全天日常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理工作,公路两侧可视范围20米保洁,含绿化带内白色垃圾。
(2)人民路(约900米),安排2人,负责全路段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理工作,含房前屋后,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含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捡拾。
(3)南轩路至加油站止(约1.5公里), 安排2人,负责全路段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理工作,含房前屋后,背街小巷清扫保洁。
(4)横市大桥至滩山铺大桥(含横市大桥及滩山铺大桥,总长约2.5公里),安排4人,负责全路段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理工作,含房前屋后,背街小巷清扫保洁。
(5)横市大市场,安排2人,负责市场内全天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理工作,含小街小巷保洁。
(6)新阳路(含新阳大市场),安排3人,负责全路段及市场内全天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理工作,含小街小巷保洁。
(7)新阳路至沩水大桥(约600米),安排2人,负责全路段全天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理工作,含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捡拾。
(8)站前路周边市场(半岛国际市场),安排2人,负责全市场内全天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理工作,含小街小巷保洁。
(9)宁横公路节点至横市中小路段,安排1人,负责全路段全天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理工作,含小街小巷保洁。
(10)旅游路至加油站(约2.2公里),安排2人,负责全天日常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理工作,公路两侧可视范围20米保洁,含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捡拾。
(11)横市老街、希望路口至中心小学、幼儿园,安排1人,负责全路段全天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理工作。
(12)同心村庄,千手大屋安排1人,负责同心村庄内卫生保洁。
(13)铁冲集镇街道铁冲大桥到界头村桎溪河处(约3.5公里)含市场 ,安排4人,负责铁冲集镇全天日常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含房前屋后,背街小巷保洁。
(14)高速路入口至旅游公路安排1人,负责全路段全天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理工作。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1、项目主管1人(从事保洁管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协调沟通能力,熟悉日常保洁的特点和流程。),负责本项目的管理、检查、考评与协调工作、招聘及培训。
2、作业班长1人(从事日常保洁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日常保洁的特点及流程。),负责每天管辖区域内的保洁监督。
3、日常保洁人数为30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及卫生保洁意识。),负责整个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清运 ,路边杂草清除等。 横市集镇所有房前屋后、背街小港全路段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理工作
4、车辆配备:至少需要配备洒水车1台、垃圾清运车4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早上普扫4—10月,7:00前结束;11月至次年3月,8:00前结束;巡回保洁4—10月,7:00—17:00;11月至次年3月,8:00—17:00。清扫保洁人员应准时上岗,全天候保洁。普扫时要做到纵到头、横到边、不得花扫和漏扫。
2、流动保洁必须使用保洁袋。
3、清扫保洁标准达到六不、六净、一通。即不花扫、漏扫;不见积水(无法排除的积水除外);不见人畜粪便;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一律送到中转站);不随便焚烧垃圾。路面净、路牙子净、人行道净;树坑、墙基净、雨水井口净、果壳箱倒净、雨水井口只只通。
4、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应及时送往中转站,严禁将垃圾倒在日常两侧或随便乱倒,严禁焚烧垃圾。
5、每天早上8时前必须将镇区果壳箱全部擦洗一遍,并流动保洁管理。
6、清扫保洁五个一样,即: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节日与平常一个样,睛天与雨天一个样,主干道与人行道一个样,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严禁串岗、脱岗、坐岗、干私活等。
7、保洁工人必须做到雨天及时洗涮路面,保持路面干净,冬季负责主次干道积雪清扫,即雪停后及时清雪,1小时内全部工人上岗清雪。
8、保洁工人每天的清扫须在8:00之前完成并收集垃圾,每天下午17时至19时前必须收集两次沿路和门面房垃圾,做到及时收集,不慢收、不漏收。
9、主要日常清扫与背街小巷有交叉时应互相扫过2米以上。
10、垃圾箱(桶)、果壳箱不外溢,内外及周围清洁。
11、垃圾箱(桶)、果壳箱有损坏应及时向环卫部门报告,进行维修或更换。
12、河道保洁要确保水面无悬浮物,发现河道及水沟被土石及异物等堵塞及时清理。
13、雨水管道、雨水井清理聘请市环卫所有资质的人员协助清理。
14、无因工作失职受到新闻单位曝光。镇区领导批评和居民举报、投诉。
15、突击任务:镇区有重大活动时保证所属人员、工具等服从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16、所有标准均按照横市镇日常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细则执行。
六、验收标准:
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七、其他要求:作业要求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成交人
2、考核内容及标准
(1)横市集镇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的作业内容及范围。
(2)考核内容按照质量标准及要求执行
3、考核方式
以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评定,年奖惩的制度。
4、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扣款制,每次检查评比结果做好登记、拍照作为扣款依据,按处罚标准扣减相应承包金额。
(2)日巡查:
2.1、凡督查清扫人员未在岗,每人每次处罚公司100元,清扫人员未着工作服上岗,发现一例处罚公司50元。日常巡查垃圾爆棚5个以上罚款200元。
2.2、工作不协调团结,出现扯皮、打架现象的处罚公司200元。
2.3、责任区域内未及时清扫白色垃圾、果皮纸屑等垃圾,发现一例处罚公司50元。
2.4、刁难和谩骂督察人员、严重不服从的,发生一次处罚公司200元。
2.5、擅自离岗、串岗、坐岗的,上岗时翻捡垃圾影响正常作业的处罚公司100元。
2.6、管理人员因通讯工具不畅而影响工作处罚公司100元。
(3)月评定:每个月5日左右(节假日顺延)组织爱卫专干和镇爱卫办对成交人上个月工作进行测评计分,计分以99分为合格分数,得分在99.4分-99.5分之间给予500元奖励,得分在99.6分-99.7分之间给予1000元奖励,得分在99.8分-100分之间给予1500元奖励;得分在98.8分-98.9分之间给予处罚500元,得分在98.6分-98.7分之间给予处罚1000元,得分在98分-98.5分之间给予处罚1500元,连续两个月或全年累计三个月低于98分,取消承包资格,处罚款项直接在承包经费中扣除,考核奖励款项由采购人另外承担(不包括在承包经费内)。
(4)因环境卫生不整洁,影响评优、评奖等相关验收通过,处罚20000元。
(5)在市、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检查中出现问题,每次分别处罚5000元、3000元。
(6)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重大问题,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等重大问题,经核实后根据情节轻重每次处罚5000-10000元。
(7)因临时性突击任务,在责任区域内不接受调度安排,每次罚1000元,收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处罚15000元,市级以上通报批评二次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追究成交单位责任,同时处罚20000元。
5、相关规定及事项
(1)被考核对象认为考核有误,可以向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申辩,经复核重新认定,复核只进行一次。
(2)未尽事宜或者需补充规定,在双方签定的协议中予以补充和说明。
6、本办法自承包实施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宁乡市横市人民政府。
7、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
8、服务周期: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共2年。
9、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作业设备、工具及清洁所需其它设备(工器具)、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以及作业人员的保险、作业车辆油费、维修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均由成交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0、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1、因本项目采购人已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涵盖到了采购预算里,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因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须考虑包含此费用。磋商文件中凡涉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与本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项为准。
1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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