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

保标招标 > 车辆维修 > 招标信息 > 沈阳市于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于洪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第1次)征集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于洪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第1次)征集公告

· 2024-07-04
项目概况

于洪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第1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沈阳市于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委托,拟对于洪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第1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沈阳市于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2.联系人:焦洪宾

3.联系方式:024-25320107

4.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于洪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第1次)

2.征集项目编号:K2101142024000009

3.征集项目简介:于洪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于洪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于洪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其他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6.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沈阳市于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于洪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或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符合框架协议要求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7月04日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3:30:0017:30:00(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征集人:沈阳市于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2024年07月04日


文章推荐:

贵州燃气集团惠水县燃气有限公司-2024.07.02-公司车辆年度维修服务商-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于洪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第1次)征集公告

雪花酿酒有限公司深圳事业部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广州地区公告

粤a536kq公务车维修保养项目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