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悦洲广场八楼中东区801(出电梯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L26240726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3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以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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