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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绥满公路至绥化文旅康养城项目区公路工程项目混合料运输竞价采购招采公告

· 2024-10-19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绥满公路至绥化文旅康养城项目区公路工程

项目 混合料 运输竞价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G-20241018-12534

人: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



第一章 竞价 采购 公告

第二章 竞价采购文件

一、 意向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三、授予合同

四、要求的其他内容

五、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

六、注意事项

七、免责条款

八、 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合同

网络报价方法和程序

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5. 1 意向供应商承诺函

5 .2 营业执照副本

5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4 资格证明文件

5 .5 竞价须知

5 . 6 其他材料




第一章 竞价 采购 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T/CFLP0016-2023 ) 的有关规定 ,对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 采购人 混合料 运输 采购 项目 进行竞价采购, 公告内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绥满公路至绥化文旅康养城项目区公路工程 混合料 运输 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CG-20241018-12534

1.3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采购内容: 混合料运输 ,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运输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单价(含 税:元

增值税率

采购预算总价(含 税:元

运输 沥青混合料

/

47061

17

9%

800037

运输 稳混合料

/

立方米

85077

17

9%

1446309

运输 级配碎石

/

立方米

37225

17

9%

632825

合计


169363



2879171

注:运距 10 ,含税单价为 3+1 元;运距> 10 ,含税单价为 1 元。

注:上述物资采购预算单价、采购预算总价均含税。

1.5 供货期: 供应商负责组织运输车辆,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1.6 项目地点: 绥满公路至绥化文旅康养城项目区公路工程项目部

1.7 其它要求:

1.7.1 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1.7.2 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 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7.4 计量方法:详见 1.4 条。

1.7.5 验收

1.7.5.1 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7.5.2 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 , 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7.5.3 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 7 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7.5.4 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详见 1.4 条。

1.7.5.5 验收异议时限

1.7.5.5.1 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 5 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 2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5.5.2 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 30 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 2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6 验收异议处理

1.7.6.1 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7.6.2 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 30 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7.6.3 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7.6.4 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7.6.5 如所供产品产生任何检测不合格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工期延误损失,三方检测费用,不得再参与省建投任何 采购(含运输) 类材料招标项目

1.7.7 如设置送样环节,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送样,采购人可对样品的质量、材质、做工等方面进行初验,对于初验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后续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供货,且产品质量应不低于送样质量。对于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对其供应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其供应商应按要求迅速调整,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 8 履约担保

1. 8 .1 履约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1. 8 .2 履约担保金额: /

1. 8 .3 履约担保时间:本次竞价成交公示后,成交供应商 5 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履约保函;

1. 8 .4 履约担保退还: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毕所有合同项下义务后 5 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履约担保。

1. 9 付款方式及时间

1. 9 .1 付款方式:供应商开具 9% 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 20 日为结算日,双方办理结算, 60 天内支付结算金额的 60% ,结算后尾款根据项目资金情况拨付。

支付前供货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货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货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 9 .2 付款时间: 采购人收到合格物资后且 成交供应商 满足 1.9.1 内要求,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 采购预算: 2879171.00 大写:贰佰捌拾柒万玖仟壹佰柒拾壹元整 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 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 9 % 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 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 9 % 增值税率) 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 9 % 增值税率 ,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 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 https://www.tianyancha.com/ )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4.1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 意向供应商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者, 请于 2024 10 20 10 0 0 分至 2024 10 23 10 0 0 ( 北京时间 ) ,在 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www.ruicw.com )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 营业执照;

5.1.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5.1.5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5.1.6 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查询截图,以天眼查( https://www.tianyancha.com/ )查询结果为准;

5.1.7 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2 报名时需将以上 5.1 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5.3 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 采购文件 及交易保证金 不收费。

6. 竞价安排

6.1 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 竞价时间: 2024 10 24 10 00 分至 2024 10 24 12 0 0 ( 北京时间 )

6.3 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 www.ruicw.com )进行注册、报名;

6.3.1 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 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www.ruicw.com )上发布。

8. 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 按照满足采购需求 报价最低、时间优先 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两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两家,按流标处理。

9. 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1. 联系方式

人: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址: 绥满公路至绥化文旅康养城项目区公路工程

人: 刘金兴

话: 13681129144

12.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及联系电话

人: 李金鹏

18545073762

第二章 竞价采购文件

一、 意向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T/CFLP0016-2023 ) 的有关规定 ,对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 采购人 混合料运输采购 项目 进行竞价采购

1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1.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1.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1.8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1.9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1.10 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 https://www.tianyancha.com/ )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1.1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2.1 代理机构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 成交通知书是签订采购合同的前提条件及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3 其他要求: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三、授予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公示后 5 日内,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代理机构可取消其成成交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四、要求的其他内容

4.1 意向供应商或其提交的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4.1.1 有串通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1.2 不按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1.3 在响应文件审核中,认为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

4.1.4 规定的其他否决条件的。

五、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

意向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若未按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成交后不签订合同随意弃标的供应商,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6.1 意向供应商应慎重报价,报价指令输入网络报价系统并确认后即刻生效,不能撤回。

6.2 最低报价及时间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 竞价结束 时,本次网上价活动结束。

6.3 意向供应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竞价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意向供应商的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登陆的用户在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供应商本人的行为,由意向供应商负责,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6.4 通过公共环境参与报价活动的意向供应商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网络报价系统。

6.5 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供应商应在报价期内及时出价。

七、免责条款

7.1 出现以下情况,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1.1 意向供应商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报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7.1.2 意向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7.1.3 意向供应商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不能正常报价的;

7.1.4 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报价活动,具体情况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 www.ruicw.com )予以公告。

八、 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二、 合同条款及格式(按采购人指定合同执行


合同

合同编号

混合料 运输合同

合同名称: 混合料 运输合同

方: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哈尔滨市松北区

合同协议书

甲方(托运方):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90号

通讯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90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刘振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 912301096729328200

开户银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 23001865951050003481

乙方(承运方):

注册地址 :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

电话: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 绥满公路至绥化文旅康养城项目区公路工程 混合料 运输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车辆概况

车辆名称

型号

数量

平厢体积

备注

/

/

/

/


运输量: 数量为暂估量, 甲方以实际到货 检尺 验收数量为准。

运输单价

一、土石方(含:弃土、弃石方)

1 、运距 / 公里以 ,每立方米单价:第一个 1公里 / 元,每增运 1公里加 / 元。

2、 运距 / 公里以 10公里 ), 每立方米单价: /

二、基层混合料

1、运距 / 公里以内,每立方米单价:第一个 1公里 / 元,每增运 1公里加 / 元。

2、运距 / 公里以上(含 / 公里),每立方米单价: / ∕公里。

三、沥青混凝土

1、运距 / 公里以内,每立方米单价:第一个 1公里 / 元,每增运 1公里加 / 元。

2、运距 / 公里以上(含 / 公里),每立方米单价: / ∕公里。

四、水泥混凝土

1、运距 / 公里以内,每立方米单价:第一个 1公里 / 元,每增运 1公里加 / 元。

2、运距 / 公里以上(含 / 公里),每立方米单价: / ∕公里。

五、运输单价中包含乙方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及运输车辆调遣费。

条 运输的价格、结算、开具发票与货款的支付

1.运输 的合同标的及价格清单

品名

规格

型号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价格

增值税率或征收率

增值税税额

含税单价 (元)

价税 计(元)

沥青混合料

/

47061

15.6

733978.9

9%

66058.1

1 7

800037

水稳混合料

/

85077

15.6

1326888.99

9%

119420.01

1 7

1446309

级配碎石

/

37225

15.6

580573.39

9%

52251.61

1 7

632825

合计

2641441.28


237729.72


2879171

合同总价:小写 2879171.00 大写 贰佰捌拾柒万玖仟壹佰柒拾壹元整

注:平台采购项目编号 /

2. 合同 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2641441.28 ,大写: 贰佰陆拾肆万壹仟肆佰肆拾壹元贰角捌分 增值税率为 9 % ,税 237729.72 ,大写 贰拾叁万柒仟柒佰贰拾玖元柒角贰分 含税金额为 2879171.00 元, 大写 贰佰捌拾柒万玖仟壹佰柒拾壹元整 遇国家税率变动,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合同含税金额同步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规定的税率计算调整

供应商提供发票的类型, þ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运输 费用 的结算:

3.1乙方装货后甲方现场人员验收数量并签发运发料单,货物到达后甲方现场人员验收数量并在运发料单签认收货数量。如乙方对甲方签认的单据有异议,必须当时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接受且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单据提出异议。

3.2甲方现场人员按车次开 运发料单,并将运输结算联返给乙方运输车辆。甲方签认的运发料单 - 运输结算联为运费结算的唯一凭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丢失的票据一律不补。

3.3运费结算时,结算数量以甲方签认的运发料单 - 运输结算联中收料数量为准;运距按照运发料单 - 运输结算联中收发料桩号或位置实测或计算,当乙方对结算运距有异议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测量后确定,采用的方法需甲方同意;运输单价按本合同第 条规定执行,第 条未包含的运输项目或运距,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4货物全部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后,根据施工现场开具的材料验收证明,每10000立方米结算一次。

4 .发票的开具:

甲方将根据财务结算情况,要求乙方 提供 对应 的发票 或由乙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发票 ), 乙方须开具的 增值税发票 的形式与内容均 真实、 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 具或开具不合格的 增值税发票 ,甲方 可以 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具体约定如下:

①乙方开具发票所涉及 货物 的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和数量, 须与合同内容保持一致

②涉及兼营业务的,应分别签订合同,并按不同的业务,分别开具发票,并确定相关内容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及 税率。

③因 货物 品种较多,需汇总开具发票的,必须同时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不可以手工自制填写。

④发票不得邮寄 (必须邮寄时须经甲方同意,乙方须在发票背面签好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信息,并按甲方要求格式的发票交接单一并邮寄。)

⑤当年结算的款项应在当年末提供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发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全部发票的,在次年5月31日前必须提供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提供发票时间。

⑥乙方提供的发票超出其经营范围,须提供电子税务局系统中的查询税种截图作为开具发票的附件。

⑦发票票面的开票人与复核人不得为同一个人。

5 . 发票开具信息:

乙方发票开具重要信息如下, 如出现信息不匹配情况, 甲方 有权 拒收。

名称 (甲方)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甲方) 912301096729328200

—注册地址 (甲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90号

—电话 (甲方) 0451-87166118

—开户银行 (甲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

—银行账号 (甲方) 23001865951050003481

备注栏: 根据甲方要求填写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乙方发票经办人姓名: 手机号:

身份证号码:

甲方发票经办人姓名: 手机号:

身份证号码:

6 . 货物运输费用的支付:

费用 的支付流程:双方严格按 签订合同、增加供应商、财务结算、提供收据和发票、资金计划和支付审批、款项支付的流程执行。未达到管理流程规定的,甲方暂不付款。

资金支付前,须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A. 保证合同供应商名称、合同银行帐户名称、 甲方账面 供应商名称、发票供应商名称 保持 一致。

B. 甲方 取得供应商提供的收据,收据收款信息必须与合同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C.业主对甲方已进行计量、工程价款已拨付到位,并且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物资及各种原始质量证明文件、技术资料及服务。

费用 的支付时间: 根据 双方 结算进度 乙方按结算 数据 提供 对应的 发票情况 ,以及业主计量、拨款时间、进度情况, 确定付款时间。 结算后甲方在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 发票(含 抵扣凭证 及有效的清单明细后,根据甲方向乙方出具的 运料单, 每月 20日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后甲方在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支付当月进场货款的60%,尾款根据项目资金情况拨付。 特殊情况下,当 业主 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延期支付货款,乙方应予理解 并免除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预付款: / ,大写: / 比例: / %

乙方为 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 甲方 预留支付金额的 5%作为发票风险保证金,待税务机关一年发票风险筛查期 后,再予以支付。乙方不得以达到季度免征额上限 或总销售额上限等 为由,拖延提供发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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