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 淮南市
2.3签订框架协议:是
2.4定商、定价:是
2.5服务范围:中心车队现有车辆107辆,包括奥迪轿车、奥迪越野车、丰田越野车、丰田商务车、大众迈特威商务车、帕萨特轿车、红旗轿车、比亚迪-腾势D9、上汽大通越野车、三菱越野车、丰田考斯特客车、宇通客车、别克商务车、别克轿车、上汽大通面包车等,如后续有增减车辆,以实际设备数量进行维修及保养,包括车辆大、中、小修、车辆救援等。详见采购需求。
2.6服务期限:1年。
2.7付款方式:据实结算,每月最后一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本月内办理付款手续,具体支付方式以甲方财务部门规定为准。
2.8采购数量(估算金额)1项
2.9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在有效期内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在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经营维修备案表》,类别为二类及以上。(需提供复印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承诺书,在投标文件列出)。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类似车辆维修服务业绩。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影印件,若合同/协议中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则还须提供加盖合同业主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1)、供应商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2)、供应商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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