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终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702G2411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的批复》;双农局(2024)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投资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昀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宝清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终验
2.2 项目概况
2.2.1 服务地点:宝清县宝清镇高家村、双泉村、富家屯、十八里村、兴隆屯、北山屯、报国村、建设村、保安屯、永宁村、北关村、和平村、双胜村、亨利村、南元村、真理村,青原镇本福屯、本德村、兴业村、复兴村、永红村、东富村、永乐村,万金山乡万隆村、农业场村、万宝屯,夹信子镇合作村、团结村、五四屯、五一屯,胜利林场,梨树林场,朝阳乡林场,东方红林场,头道岗林场,宝山林场,宝密桥林场。
2.2.2服务期限:最终验收开始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招标范围
项目最终验收并提供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最终验收服务:1.施工资料审核、收集与整理,2.工程档案收集与归档;3.组织完成项目最终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具体以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2.4招标控制价:116.175万元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约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咨询专业包括水利、农业、林业专业。
3.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8月到2024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3.3造价工程师1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8月到2024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3.4专业验收成员5人: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专家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业验收成员应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评审专家库抽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内业资料员2人;委派2名内业资料员在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办公,办公期间参照科室在职人员考勤,投标单位支付工资、提供交通工具、承担油料和车辆维修费用,工作期间从中标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完成(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劳动合同)。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参加过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划、项目设计、评审、施工、监理、财审、决算审计、全过程管理、和项目初验等任何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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