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DQSH-DLGK2024-0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2025-2026年普通物资产品公路运输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项目内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普通物资产品公路运输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
招标条件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计划资金 11500万元(含税)。
招标组织模式: 框架协议招标。
结算方式: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人签收单证、交货确认文件等)后6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至中标人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顺延付款直至收到前述资料,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履约保证金:不缴纳 。履约保证金为 / 万元或银行出具的等额保函。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
项目承办人:邹良成;
联系方式:18145955117。
2.2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 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XXX分公司提供国内油田、炼厂、地市之间的普通物资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配送总量预计70万吨/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2.2. 划分标段。标段(标包)划分:
标段 | 承运介质/服务区域 | 估算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标段1 | 油田普货(含特种设备)运输项目 | 3400 | 1 |
标段2 | 油田普货(物资)运输项目 | 600 | 2 |
标段3 | 评价井板排铺撤项目 | 1500 | 1 |
标段4 | 探井板排铺撤项目 | 4000 | 4 |
标段5 | 川渝流转区块隐患井治理生产运输保障服务项目 | 2000 | 1 |
2.2.3 服务地点:大庆地区、川渝地区。
2.2.4 服务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2.5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2.2.6 其他说明事项: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兼得。
2.3 服务标准及要求
2.3.1.服务标准
(1)服务商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货物车辆标志》《汽车运输、装卸货物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田各企业、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装卸要求。
(2)服务商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服从使用单位的调配和指挥。服务商接到运输作业计划后,30分钟内须进行服务运力确认,并按派车单中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货物配送,不得以任何原因耽误供货时间。
(3)服务商须按照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装卸。装车前须按要求对承运车辆进行车属附件的检查,卸货时间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如有夜间服务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进行沟通,保证及时、安全将货物运达目的地,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4)服务商在装货前,需按提货单内容核对产品名称、产品数量,运输途中不得超载、超速,严格按公路交管部门要求安全运输货物。
(5)运输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货物安全,避免丢失和环境污染。
(6)服务商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进行服务,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因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向使用单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服务车辆临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车辆报废等其它原因更换车辆,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7)服务商须按使用单位相关要求办理交货单据,单据不得涂改、丢失、复印、损坏,否则属于无效单据。
(8)服务本项目的车辆、驾驶员符合驾驶标准的相关要求。
(9)服务商须承诺在满足中国石油相关HSE要求下完成对货物的及时配送。
3.3.2. 服务车辆要求
(1)服务商须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运输服务车辆,且为自有设备,在使用年限内,运输资质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服务车辆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吨位相符。
(2)服务车辆状况良好,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和渗漏,须安装良好的接地装置,须按国有有关安全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处理工具等应急处置器材。
(3)服务商须对服务车辆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
(4)服务商须对服务本项目的车辆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有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货物实时跟踪,能够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实时动态监控管理,且向使用单位提供数据接口。拉运过程中GPS信号不允许中断,如需维护需提前通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
3.3.3. 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期间,保证运输车辆及服务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运输要求;安排专职生产管理员、安全员和设备员进行现场管理。
(2)服务商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12分的违法记录,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服务商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人员(不可抗力除外),更换前须书面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
3.3.4. 应急处置能力要求
(1)服务商应当具备与运输相适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经济赔偿能力。
(2)服务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为车辆、从业人员和货物足额投保,鼓励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3)服务商按照《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2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应急抢险物资配备标准》和《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标准,配备完好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够纳入公司监控管理的车辆监控终端,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具有智能监控报警技术的监控装置并纳入公司统一监控。应当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监管。
(4)服务商制定针对性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应当报各地方政府和各单位备案。
(5)配备交通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规定要求的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器材,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具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3.3.5. 其他服务要求
(1)服务商须办理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并承担承运车辆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及任何第三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其中:在签订服务合同前,道路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
(2)服务商中标后,在签订服务合同前须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等级证书》。
(3)服务商中标后,在签订服务合同前,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须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要求,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组织的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
(4)服务商负责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的,由服务商承担处罚。
(5)服务商在生产区域装卸货物时,如违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由服务商承担赔偿责任。
(6)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丢失、改变属性等情况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灭失,由服务商承担赔偿责任。
(7)因服务商车辆、人员原因,车辆运输不及时造成上游公司、客户断供,导致使用单位受到上游公司处罚的,由服务商承担赔偿责任。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服务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得更改报价清单,且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更改报价清单的,否决投标。
2.4.2.结果未涵盖的运输线路、承运介质:对于本次采购未覆盖的路线、承运介质等,参照采购清单中同类服务中标价格,在中标服务商范围内询比或谈判确定价格,补充服务清单,原合同总金额不变。
2.4.3.调价机制:招标人所服务的运输市场运价发生较大变化时,招标人可启动调价机制,具体由双方协商。
2.4.4.签订合同前,车辆使用单位需对中标服务商提供的车辆信息、人员等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复核、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需签约前,中标服务商需办理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服务商库准入手续。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服务商库每年度开展运输服务商考评工作,考评结果计入下一期招标评审。
2.4.5.履约过程中,当中标服务商运力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履约的,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开展补充招标工作或在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服务商库中进行谈判、询比或竞价采购。
2.4.6.中标服务商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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