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组织车辆维修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采 购 人:某单位
二、项目名称:车辆维修服务采购
三、采购编号:2022-JKEKYY-F3124
招标编号:CECOM-2022-BDJC-0202/59
四、采购内容:
包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地点 | 项目服务期限 |
1 | 车辆定点维修 | 沈阳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 |
五、资质要求
(一)营业执照(“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主要负责人、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等(信息表统一格式,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是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不是外资独资、外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内容、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具有经沈阳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一类车辆维修企业资质;
(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投标人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投标人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采购管理部门暂停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武警)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投标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截图,并加盖公章);
(九)如甲方审计、纪检部门认定结算费用存在虚高等情况,乙方承担责任,并在认定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认定虚高费用金额退款,须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注:上述材料仅作为领取谈判文件依据,不作为评审阶段的评审依据。
七、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地点、获取方式:
1.时间:2022年12月23日—12月29日9:30至17:00。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前台。
3.获取方式:携带报名相关文件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发售地点现场领取。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号豪泽芮丽酒店2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九、响应文件送达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安排:
响应文件送达时间:2023年1月6日日09:30前。
评审时间:2023年1月6日09:30。
评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号豪泽芮丽酒店2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评审办法: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当天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达北京市会议室。受疫情影响,开标方式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28845306
采购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经理 郭经理
电 话:18846114380 18801333955
邮 箱:yums@ce-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邮政编码:100036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34417105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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