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

保标招标 > 车辆维修 > 招标信息 >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02-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西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19日 18: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4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30下午:15: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点50分(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06日 09:5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点50分(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预算金额¥4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91-6878058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1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祝先生-0891-6878058
代理机构名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156-9260-18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女士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6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ZDCG-2022112901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通过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执行,即本次合同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后一年预算得到保障,且成交人通过采购人年度考核后,采购人可与成交单位续签1年合同,续签合同下浮率以本次成交下浮率为准,合同期限内所有采购金额之和同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最多续签1年。若下一年度预算未得到保障或成交人未通过采购人年度考核,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成交单位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点50分(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0日 至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点50分(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点50分(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6日09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以实际发布公告为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采购);

项目编号:XZZDCG-20221129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划分:无标包划分;

预算金额:440000.00元/年(此金额为预估金额,不作为采购人最终采购金额的依据,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采购服务量为准,但年度所有采购金额之和不得高于此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本项目以采购需求(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需求表》中列明的各项限价为基准价,各响应供应商以在基准价基础上的下浮率作为报价(下浮率不能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若供应商报价为A%(即下浮率为A%),则结算价格=单项最高限价×(1-A%)×对应维修实际发生数量。同时,由于本项目为线上开评标项目,系统无法直接录入下浮率,各响应供应商应在确定报价(下浮率)的基础上,用本项目预算金额×(1-A%)的乘积作为响应报价。(即:若供应商的报价为下浮5%,则该供应商应以 [(44万元×(1-5%)=41.8万元]的价格作为响应报价,并以41.8万元录入系统)。

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

采购需求: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所有公务用车提供车辆维修、保养等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通过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执行,即本次合同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后一年预算得到保障,且成交人通过采购人年度考核后,采购人可与成交单位续签1年合同,续签合同下浮率以本次成交下浮率为准,合同期限内所有采购金额之和同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最多续签1年。若下一年度预算未得到保障或成交人未通过采购人年度考核,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成交单位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

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以拉萨市辖区为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3.2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3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一类或二类的机动车维修)或者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一类或二类机动车维修)。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302202023022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地点: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点50分(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4.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上发布。

5.根据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磋商。各响应人无需到场参与磋商,并且取消本项目规定的“磋商现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开标现场携带CA解密响应文件”、“现场提供原件”等相关要求。磋商、评审以响应人上传解密的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为准,请各潜在响应人做好线上“不见面”磋商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1路9号

联系方式:0891-6878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29号

联系方式:唐女士156-9260-18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156-9260-18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1路9号

联系方式:祝先生-0891-6878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156-9260-1831

联系方式:唐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

电 话: 0891-6878058

文章推荐: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关于其他汽车配件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异常公告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关于半轴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异常公告

郴州市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 行政车辆保养邀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化县税务局综合劳务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