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车辆协议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21层0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HZ-2023-150
项目名称:车辆协议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218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车辆协议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 | 1.00(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响应)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有经交通运输部门监制认可的修理小型车辆技术和设备的三类以上(含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资质证书或经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盖章认可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2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21层09号)
方式:持响应登记资料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分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21层0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分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21层0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封面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封面格式);
2、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注: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每页均需盖有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桥东路南6巷23号
联系方式:0752-2247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21层09号
联系方式:0752-2122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 0752-212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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