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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二次)

· 2024-01-03

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HZB2-2023-FZ307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油田公司运输服务项目需要,保障油田生产正常运行,对生产保障运输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暂估价款15810万元(不含税),对辽河油区提供生产保障等运输服务,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及时性:跨生产区域调度,在24小时内到位,作业区内调度,在调度要求的时间内到位。 资金来源成本,计划文号:油辽车服发〔2023〕29号。

标段(标包)划分:

标包10: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12,暂估价480万(不含税),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至少提供满足要求的水罐(10方及以上)、污染罐(10方及以上),总数不少于12台。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标包11: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11,暂估价480万(不含税),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至少提供满足要求的热洗车、吊车(12T-70T)、自卸车、载重量5吨以上(含5吨)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重型牵引车和半挂为一台车辆,提供其中任一种则不计入车辆总数)、水罐(10方及以上)、污染罐(10方及以上),总数不少于12台。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标包12: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14,暂估价330万(不含税),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至少提供满足要求的水罐(10方及以上)、污染罐(10方及以上),总数不少于8台。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标包16: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16,暂估价150万(不含税),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至少提供满足要求的平板拖车、高空作业车(14米-24米),总数不少于4台。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本次招标适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如果出现同一投标人多个标段排名第一的情况,按照标包顺序依次确定其所中标段,其他标段按排名从前到后依次确定中标人。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2.4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技术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 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办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持性能良好,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3.保持车体内外整洁、听从调度安排随叫随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使用单位要求。

(二)项目配备设备

具体见标包车型。车辆设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生产保障运输车辆应安装符合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标准的车辆监控终端的监控装置(卫星定位装置),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应接入辽河油田车辆监控系统V5.0或提供本企业车辆运行监控系统监控使用权(网址、账号及密码)。(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监控证明扫描件,提供车辆车前含车身和车后含车身的两张照片且车牌清晰。

(三)服务要求

1.保证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要求;

2.运输车辆严格听从盘锦车辆服务分公司调派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生产任务,满足用户单位任务质量要求,方可给予工作量认证;

3.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及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承担车辆的油料供给及因中标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监控装置不允擅自分离、拆卸,保证在车辆运行途中信号不中断;

6.载货数量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限,不允许超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运输),投标方如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技术服务配套的运输服务),应向招标人提供,中标后方可从事技术服务配套的运输服务。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资质证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提供满足标包要求的车型车数,所有车辆设备均为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两张照片且车牌清晰)

3.5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驾驶员。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心脑血管类、四肢等危害安全驾驶的疾病史;无醉驾、毒驾、危险驾驶犯罪和较大交通事故主责记录;相关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从事吊装作业操作及司索指挥须持有起重机司机和起重机指挥证。(提供人员台账、驾驶证、起重机司机证、体检证明扫描件)

3.6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提供相应保险单扫描件,保险单被保险人与行驶证一致,过户期间除外)。

3.7承包(服务)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8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3.9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投标人提供截图)

3.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投标人提供截图)

3.11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 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9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每个标段招标文件均售价: 500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 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月16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每个标段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 0 000元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 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 3 。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 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3]85号)文件规定 , 标段十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48124 元人民币(含税) , 标段十一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48124 元人民币(含税) , 标段十二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35404 元人民币(含税) , 标段十六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0140 元人民币(含税) 。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银行电汇凭证和邮寄地址,发送至九、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招标中心会快递为中标人发出。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1月16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http://www.cnpcbidding.com )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27-7819581

电子邮箱:zjianshu@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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