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2024-2025年度华池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HCZC2024-0004 | |
招标人 | 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协议框架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华池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华池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分散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202 4 -2025年度华池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 本次征集入围供应商淘汰比率不得低于 20% ,且至少淘汰 1 家供应商。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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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CZC2024-0004-01 | 0.000000万元 | 服务 | |
标段名称: 2024-2025年度华池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次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40111-000311-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1.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1.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1.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1.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预留比例为10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供应商须提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机动车维修服务备案证明。 标段内容:
202 4 -2025年度华池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 本次征集入围供应商淘汰比率不得低于 20% ,且至少淘汰 1 家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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