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排水公司2024年度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排水公司2024年度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监督机构:
1、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9925733102
2、招标代理机构: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34260400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19925733102
项目概况:本项目确定生产车辆定点维修企业,为广州排水公司的生产车辆整车(包括上装部分和下装部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
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服务期及招标控制价:
1、本次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采用不兼中的原则,投标人可以参加任意一个标段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投标时应分别提供对应标段的投标文件。
片区 | 主要服务地址 (作为判定路线距离的基准点)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第一标段 | 北片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北区分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五路491号) | 205 | |
第二标段 | 南片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南区运营分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童悦路儿童公园旁) | 164 | |
第三标段 | 西片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桥中南路10号) | 164 | |
第四标段 | 东片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广园路桥底下) | 164 | |
合计(万元) | 697 | |||
注:服务过程以招标人的需求或安排以及具体实有车辆数为准。 |
注:1)服务过程中以实有车辆数为准,服务期间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服务对象及车辆数量调整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2)本项目各标段的暂定合同总额按对应标段的预算金额签订,投标人报价得分按维修项目工时费下浮率、常用零部件清单下浮率进行计算。
2、投标人应按以下各标段名称递交投标文件:
(1)广州排水公司2024年度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2)广州排水公司2024年度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3)广州排水公司2024年度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4)广州排水公司2024年度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四标段)
3、招标内容:广州排水公司现有生产车辆387台,包括但不限于皮卡车、厢式货车、抓斗车、高压清洗车、吸污车、联合清洗吸污车、多功能管道车、排水抢险车、龙吸水;探地雷达车、紫外光固化车、随车起重运输车、牵引汽车、低平板半挂车、清障车、垃圾车等,需要进行整车故障维修和日常保养,保障生产车辆正常运行。
4、服务资格期限: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同立即终止: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十八个月;
2.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标段预算金额。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二类或一类大型货车维修资质(提供有效的属地交管部门签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证明)。
3、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附件1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5、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附件1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1.未在招标公告第七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上述条件同时适用于各标段。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4:00,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2月27日14:00-15: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第706开标室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系统咨询地点: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采购部)。咨询联系方式:020-89160751。系统操作可以致电咨询:020-89160517。
3、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某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满足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申请人该标段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本项目根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
①对于第一标段: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
②对于第二标段:A、如果该标段的投标人与第一标段的投标人没有重复的,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
B、如果该标段的投标人与第一标段的投标人有重复的,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4家的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
③对于第三标段:A、如果该标段的投标人与第一、二标段的投标人没有重复的,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
B、如果该标段的投标人与第一、二标段的投标人有重复的,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5家的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
④对于第四标段:A、如果该标段的投标人与第一、二、三标段的投标人没有重复的,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
B、如果该标段的投标人与第一、二、三标段的投标人有重复的,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6家的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
十一、投标说明:
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某个标段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可以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分别办理投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但不可兼中2个或以上标段。
3、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或2个以上标段或以上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第5章评标办法第5.2评审顺序确定其为先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与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其他标段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4、本项目任一标段招标失败,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招标工作。
十二、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925733102
地址:广州市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9925733102
十三、投标人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751。
6、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本项目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之前,中标人按单个项目(标段)预算金额0.9‰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单个项目(标段)最低收费人民币2000元(使用场地时间超过1日的,按超时间2000元/4小时收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交易服务费缴纳账户:
户名: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账号:8110901011901594926
交易服务费支付后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具发票。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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