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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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名称 | 蓝色海湾公司引入自助伴游车服务单位3年经营权 | ||
转让底价 | 4.000000万元 | 项目编号 | NB2024DF100231 |
保证金 | 40000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时间 | 2024-04-10 至 2024-04-18 | 企业性质 | 国资 |
监测编号 | NB2024DF100231 | 资产概述 | 该项目挂牌底价为保底管理服务费4万元/年,意向竞议方以营业额的提成比例进行报价(不低于30%),该报价为第1年管理服务费收取比例,第2年在第1年基础上增加5%,第3年在第2年基础上增加5%。委托方按实际营业额(实际营业额以后台小程序数据为依据)*提成比例收取管理费。若年管理费≤4万元的,按4万元结算;若年管理服务费>4万元的,按实际结算。 |
项目详细信息 | |||
标的状态 | |||
其他说明 | |||
标的状态 | 规格型号 | ||
生产厂家 | 计量单位 | ||
数量 | 购置日期 | ||
成新率 | |||
其他说明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4-10 | 挂牌公告期 | 7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延牌规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特别提示: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成交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竞议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委托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竞议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竞议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竞议方成为成交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委托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竞议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2.申购保证金说明: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竞议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竞议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竞议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竞议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A意向竞议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确定成交方后,成交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合作协议》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委托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成交方的责任。③成交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委托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④未成交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成交方后的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3.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间,如产生一名及以上的意向竞议方的,按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成交方。4.交易服务费收取:成交方需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保底管理服务费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5.手续办理说明:①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8日的15时前。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②看样时间:2024年4月17日,集中看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王老师0574-88086685。③评议时间地点:2024年4月19日上午09:30,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组织评议活动。④成交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委托方《合作协议》的签订。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场地位置:港博停车场:沙滩公园1号门至梅山红桥梅山段下沿线。 自助伴游车的出租点位置以实际进场验收后的现场摆放照片为准,此位置确定后,再更改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成交方经营自助伴游车的的停车点和还车点设置需经委托方同意确认。2.运营期限:自全部租赁标的物交付之日起3年(具体交付之日以双方书面签署交付单日期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委托方根据成交方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3.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间若产生1名及以上的意向竞议方,将按照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成交方。4.履约保证金:5万元,应当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后且在合同签订前递交。租赁期满后(包括提前终止、到期终止),成交方与委托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退还(但如成交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委托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5.运营要求: ①自助伴游车总投放数量 150 台(单座电动伴游车 10 台,双座电动伴游车 110 台,电动四座伴游车 20台,多人自行车 10 台)。 ②成交方负责伴游车的投放、维修保养技术支持、后台管理、运维人员培训、车辆维修、车辆保全及运营人员的雇佣、现场运营、车辆简易维修。 ③委托方负责提供运营场地及供电,过程中产生的用电费用由成交方承担。 ④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自助伴游车车身不得张贴或发布与经营产品无关的广告。 ⑤仅作为成交方自身经营使用,不得整体转租或转让。 ⑥成交方负责运营区域的每台车辆购买一定额度的人身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每份保险须经委托方备案)。成交方承诺所投保的保险包含(每台): (1)租用者人身意外险,最高保额为¥30000.00/每台(人民币叁万元整); (2)第三方责任险,最高保额为¥60000.00/每台(人民币陆万元整); 如在运营中租用者出现意外伤害的,成交方以所购买险种的额度为限承担责任,超出部分由审判机关认定的责任承担相应责任。⑦成交方自助伴游车收费价格变更须经委托方审核。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评议文件。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其他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意向竞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放弃或不涉及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竞价开始时间 | 现场审核时间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0000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63669603469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福庆路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证金按原路返回。(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报告文号 | ||
标的评估值 (万元) | 账面净值(万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宁波蓝色海湾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方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听海路558号(滨海新城金融商务大厦)1幢1201-1210室 |
转让方法定代表人 | 胡江楠 | 转让方注册资本(万元) | 30119.923891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转让方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206554531436Q | 转让方经营规模 | 小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74-88086685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0574-87195400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www.nbcqjy.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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